避难硐室的标准要求
1、避难硐室的长度和宽度应根据同时避难的上限人数确定,但每人使用的面积不小于0.5m2,巷道高度不得低于2.0m,避难硐室同时避难不少于20 人,采区避难硐室不少于15 人,工作面避难硐室应能够满足工作面上限作业人数时的避难要求但不少于8 人,避难硐室内支护须保持良好。
2、避难硐室门须设置向外开启的隔离门,四周掏槽见煤、岩实体,且不小于0.2m。保证墙体平整、无裂缝、重缝和空缝,满足强度要求且严密不漏风,门扇厚度为50mm。门扇只准向外开,门扇与门墙用铰链联接时,安装绞链的位置应靠工作面一侧。避难硐室门
3、避难硐室内须设有供水管路(配备饮用水)和单独的压风供气管,须安设通矿调度电话和压风自救装置,还须配备与之相适应个数的隔离式自救器。
4、避难硐室内的压风自救装置应有减压装置和带有阀门控制的呼吸嘴,且每人的供气量不小于0.3m3/ min。 避难硐室门
5、隔离门墙上要留有过放炮母线的墙孔,隔离门上方要留有能向外开启向内关闭的观察窗,观察穿关闭时需落入墙体内侧。
避难硐室门